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在职博士报名电话
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说明
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心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博士资讯 > 正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考核折算规定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2-25

为探索建立更为科学的博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考核体系,引导博士生压实学位论文写作过程,提升博士科研成果对学位论文的贡献度,现增设科研文献折算博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相关规则,规定如下:

一、 折算规则

博士生可使用1篇2万字以上的科研文献折算为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

1.折算仅限1篇;

2.权威期刊不适用折算;

3.满足答辩资格须发表见刊的1篇学术论文不适用折算。

二、 科研文献要求

科研文献的形式为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是一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达到发表标准的学术论文,且必须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科研文献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三、 学术水平认定

科研文献须经学术水平认定通过,方可用于折算。

学术水平认定申请,应由博士生本人在开题通过后至答辩开始前提出。开题通过后若更换选题,须重新申请认定。答辩结束后不再启动认定。

导师和培养单位共同负责学术水平认定工作。导师须组织3名同行专家(可以是导师组成员)对科研文献进行评阅,出具认定意见,培养单位在网上全文公示科研文献及认定意见,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为认定通过。科研文献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视同期刊论文发表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 适用范围

本规定作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的补充规定,适用于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博士学位申请。已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办理“两证分离”手续的博士不适用。

五、 附则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对折算规则适用、科研文献学术水平认定提出更高要求。有关要求须向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公示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声明:本站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会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高校更多高校
浏览次数:10300次
中国社会科学院

浏览:7177次

中国科学院

浏览:6740次

北京师范大学

浏览:2029次

上海大学

浏览:1435次

中国政法大学

浏览:1319次

北京大学

浏览:1087次

上海交通大学

浏览:1077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浏览:1046次

武汉大学

浏览:999次

在线留言 微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