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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细则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2-10-12

  考博生要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动态,及时做好报考材料准备和备考工作。通过了解目标院校和专业的招生人数、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讯息,根据自身优势做好院校选择,避免盲目报考。为帮助考友节约时间,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boshivip会及时更新各高校招生信息,大家可以把本站加入到收藏夹,使用时直接在搜索栏检索目标院校,当找到有价值信息时再到该校研究生院官网核实即可。

  以下是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细则配图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 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截止日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除联合培养项目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其他申请者博士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即人事档案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

  5. 有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含)以上的专家推荐。

  6. 英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5、或英语六级成绩≥425、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新GRE成绩≥260。

  7. 非应届硕士生近五年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获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3)以第一作者在EI、SCI、SSCI(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可为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

  4)以第一作者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着1部。

  8. 现役军人申请,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考核程序

  (一) 申请

  1、登陆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2022年10月10日~10月24日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至经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并点击网址http://jgyjsjw3397.mikecrm.com/BHxdf0r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申请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申请表》;

  (2)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3)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着等)复印件;

  (5)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概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7)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由申请人自行拟定(不少于3000字,含对所申请学科的认识)。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综合考核时携带交由综合考核小组秘书处。

  4、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北门经管楼216室经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

  邮编:100876

  联系电话:62283397

  (二) 考核

  1、2022年11月5日前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与所报学科专业是否相适宜进行评定,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再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匿名审定。审定后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du.cn)公示十天。

  2、2022年11月20日前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并对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综合考核专家组从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综合考核具体形式和时间将在经管院官网公布。

  (三) 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综合考核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du.cn)公示十天。

  (四)报名信息采集

  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制。具体规定及表格下载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三、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考生对复试各环节有异议的,应在异议问题发生的3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管楼216室)。

  3、学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执行。

  四、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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