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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0-08-12
  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考虑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考试,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提升生源选拔质量。
  
  二、工作程序
  
  (一)考试方式
  
  鉴于2020年特殊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兼顾考虑重庆市及南岸区疫情防控要求,我校2020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1. “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初试采用远程开放考试方式,考生定时回答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考题。英语已过六级的可申请免考“外国语”。
  
  2. 此次网络远程考试采用教育部推荐的网络远程考试平台之一(中国移动的“云考场”远程网络面试平台)进行。考试前,研究生院会同校信息中心对所用网络远程考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满足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的要求。
  
  3. 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考试的指导,为考生提供网络远程考试平台的操作手册。考生务必认真学习该手册,熟悉网络远程考试平台的使用办法、考试流程、所需面试设备(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即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面试推荐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另外配置一台手机进行摄像)和相关要求。考生要遵守学校的保密要求、考试纪律和诚信考试等相关要求。
  
  3. 相关说明
  
  考生如果不具备远程考试条件,希望考生通过亲朋好友、所在地政府、街道和村镇组织、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方式获得帮助支持,以及通过镇(县)能提供网络和电脑条件的宾馆等低成本方式解决远程网络考试。
  
  (二)考试内容与组织实施
  
  1. 考试内容
  
  1)初试
  
  外国语,开放考试;
  
  业务课一(数学类),开放考试;
  
  业务课二(专业类),开放考试。
  
  2)复试
  
  综合面试
  
  2. 组织实施
  
  1)初试试题发布与考核
  
  初试科目试题用密码加密,试题密码由该专业招生学院根据情况用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前发给考生并予以确认(未收到回复的考生,学院安排及时联系)。
  
  试题发布:
  
  初试试题由该专业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选择合适方式发布给考生,考生接收试题并确认。
  
  试题答卷回收:
  
  考生答卷须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方向)、科目信息等。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将答案发至招生学院指定的收件地址。
  
  试题发布与答卷回收时间:
  
  外国语:
  
  2020年6月9日8:50-9:00 发布
  
  2020年6月9日12:00前 回收
  
  业务课一:
  
  2020年6月9日13:50-14:00 发布
  
  2020年6月9日17:00前 回收
  
  业务课二:
  
  2020年6月9日18:50-19:00 发布
  
  2020年6月9日22:00前 回收
  
  2)复试面试
  
  2020年6月13-14日
  
  复试面试环节可提问涉及以下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考生对“外国语”初试答卷进行5分钟以内的汇报展示;
  
  (2)考生对“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初试答卷分别进行5分钟以内的汇报展示;
  
  (3)学生PPT简介:介绍个人情况、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4)英语简短自我介绍:通过英语口语自我介绍,考查学生信息综合和归纳能力、表达能力;
  
  (5)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学习能力:各面试专家提出专业方面问题进行专业素质考查,考察学生对前沿技术的了解认识;
  
  (6)考查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时间管理能力:对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工作期间团队合作情况考察,对考生的团队合作和时间管理进行了解考评;
  
  (7)考察学生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学习阶段科研成果创新点,或工作中的创新工作进行考察,具体在哪些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创新,详细描述。
  
  3)相关保障
  
  复试面试前,学校研招办发布招生学院复试面试期间的紧急联系方式,以便考生在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时,能与招生学院保持联系。
  
  4)技术故障的处理
  
  复试面试过程中,如果考生端出现技术故障导致复试面试无法进行,面试小组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同意后可启动该考生的二次复试工作,具体由招收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面试过程中,如果学校端(包括技术平台)出现技术故障导致复试面试无法进行,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复试应急方案,并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公告告知考生。
  
  (三)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在9月新生入学后集中统一安排。由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四)考生身份核验
  
  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身份核验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四比对”要求执行,即进行“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比对。考生身份核验按照招生工作时间分成三个阶段,严防考试替考和弄虚作假。
  
  面试时,候考秘书通过要求考生进行视频展示的方式,要求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签字或者手抄签字)等材料进行展示,对考生身份进行初步核查。
  
  拟录取时,充分利用学信网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平台进行再次核查。对平台校验不通过者,要求考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签字承诺与原件相符合)、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如不能按期按要求提供者,学校可取消该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开学报到时,各招生学院还需严格审查所有新生(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报告、学位报告)等,并提交纸质版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如不能按要求提供者,学校可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考试结果公布与复核
  
  考试结束后,考试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试结果。
  
  考试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存疑,可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形的,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认定后方可更正成绩,并重新计算总成绩。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与相关记录材料。
  
  三、考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1.初试:
  
  外国语,总分100分;
  
  业务课一(数学类),总分100分;
  
  业务课二(专业类),总分100分。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划出初试合格分数线,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
  
  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考生复试成绩中有两名及以上复试成员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0%+考生复试成绩*50%
  
  其中,考生初试成绩=(考生笔试科目总成绩/考生笔试科目满分总和)*100
  
  以上所有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划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分学院、专业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业务课二、业务课一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先)。
  
  考生排序名次在当年招生计划限额内因所报导师计划满额或不同意录取者,可申请调剂到同一学科下其他当年有计划缺额的导师名下,不能跨学科调剂。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确定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下一名考生依序递补。
  
  (二)公示
  
  拟录取结束后,各学院将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册报研招办,该名册必须明确考生的录取专业、导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个工作日。
  
  (三)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 2020年新生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另行通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 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学籍学历无法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者;
  
  4. 弄虚作假者;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等。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入学后取消学籍:
  
  1. 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
  
  2.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试需要准备材料清单
  
  1. 《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签字或者手抄签字);
  
  2. 《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3. 往届生提供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证;
  
  4. 硕士期间成绩单(不做要求);
  
  5. 身份证原件;
  
  6. 准考证。
  
  以上材料(不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电子版应在复试面试候考阶段展示给报考专业所属院系,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纸质版供院系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须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寄达研招办。请下载附件。
  
  六、附则
  
  纪检监察室对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受理违规违纪的举报、投诉。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为023-6246013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3-62460038,投诉邮箱:yanzb@cqupt.edu.cn。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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