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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大学医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4-03-08

  2024考博生要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动态,及时做好报考材料准备和备考工作。通过了解目标院校和专业的招生人数、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讯息,根据自身优势做好院校选择,避免盲目报考。为帮助考友节约时间,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boshivip会及时更新各高校招生信息,大家可以把本站加入到收藏夹,使用时直接在搜索栏检索目标院校,当找到有价值信息时再到该校研究生院官网核实即可。

  以下是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大学医学院图片.jpg

天津大学医学院2024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因学校学科布局战略调整,2023年9月医学部正式更名为医学院。2024级研究生招生单位与代码暂不做调整,仍为医学部(246)。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医学院2024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招生类别和项目

  招生类别:085400 电子信息、086000 生物与医药

  四、招生项目:

  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

  B-项目制: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企业与天津大学签署协议为准,招生计划单列。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六、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 2024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七、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不少于五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经导师确定同意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进入考核环节。

  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考生在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情况和排名;

  (2)考生在报考领域的相关科研成绩和学术水平,例如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科研获奖等内容;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4月25日前(含)进行集中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2.现场确认

  学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所述1-15项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校进行确认。

  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B-审核阶段

  综合考核安排:分为专业综合能力展示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展示

  考核方式由考生PPT展示和面试组专家提问组成,面试专家现场评分。考生PPT展示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经历、代表性成果以及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及计划。面试结果取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平均值作为考生综合能力展示成绩,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即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组专家提问,考生回答,面试专家现场评分。专家将对考生的政治素养、职业价值观、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科研及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提问,面试结果取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平均值作为考生综合能力展示成绩,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即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专业综合能力*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注: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综合考核时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依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2.调剂原则

  若学院博士名额仍有空缺,上线考生未被报考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进行调剂,经调剂导师同意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被录取,否则将不予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一)医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2-83612123;邮箱:tjuygyzs@163.com。

  九、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医学部教学楼203

  邮编:300072

  联系人:

  张老师(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22-83612123;Email:tjuygyzs@163.com

  武老师(应急医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22-27893596-309,Email:idm@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医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师资力量介绍:https://mctu.tju.edu.cn/szdw/zrjs/azcjs.htm

  2024年博导名单查询:202.113.8.92/bszs/z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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