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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18-05-08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为加强工程技术等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继续接收工程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
  
  招生专业领域能源与环保。学校计划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水产学院、海洋生命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药学院、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招收15名工程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原则上应为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6. 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入学当年的9月1日):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外国语成绩40分及以上。(已于4月份举行)
  
  未达到上述外语条件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7)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6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请见“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费金额220元/人,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均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寄送相关材料
  
  (1)报名成功且网报审核通过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考生政治思想表现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否则报考无效。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5)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6)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7)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单位推荐信。
  
  考生请将以上需寄送的纸质材料装在贴有《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简表》(见报名系统)的大信封(A4纸大小)中,通过本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报考学院(接收地址请见附件2),如果邮寄请选用顺丰或EMS,其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
  
  接收材料时间: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20日。
  
  (三)材料审核
  
  各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提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详见各招生学院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五)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
  
  1. 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3.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上述提交材料不作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并予以谅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532-66782080
  
  邮箱:hdyzb@ouc.edu.cn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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